全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六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三个月以上的易地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根据云财规〔2018〕2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决定对缴费档次为60%,年缴费金额为9535.20元的人员,按照“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按年度申请,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三、受理时限及地点
受理时限: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受理地点: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投资审批大厅
四、申请补贴程序和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2019年和2021年已享受过补贴且无就业情况变动登记人员无需再认定)
1.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如有);
3.《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提供);
4.《云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低保对象提供);
5.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1份(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
6.《毕业证复印件》1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申办
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3.《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残疾人提供);
4.《云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1份;
5.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1份(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
6.《毕业证复印件》1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7.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022年度)原件1份;
8.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写上本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审核通过后由我局统一在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社保补贴将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