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县民宗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

新华乡紫微村是苗族聚居村,县民宗局和新华乡紧紧抓住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建设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大好机遇,整合资源投入近400多万元,建成占地5000平方米的苗文化传承馆1所,苗文化传承展室4个,苗汉双语教室1个,村民活动场所6个,拓宽了活动阵地。同时,结合彝族火把节、苗族新苗节、苗族踩花节等传统民族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唱红歌、忆党史、颂党恩等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而且实现了民族文化与经济、党建的良性互动。
紫微村支书马国宏介绍:紫微村村史馆不但留住了乡愁、传承了文化,还使村民更加了解先人们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劳作与创造的,增加了村民的文化自信、家乡自信。

“十三五”期间,县民宗局围绕“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目标,将民族发展资金整合到全县涉农扶贫资金,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合力推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
县民宗局副局长鲁国华 :自2016年以来,凤庆县共投入资金4241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项目42个;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此外,结合凤庆本地少数民族群众“大杂居、小聚居、互相交错杂处”的特点,围绕“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总要求,结合党的民族政策,编制宣讲教材、学习教材、培训教材,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党校、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推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各少数民族自信、自尊、自强意识,充分保障了我县团结、发展、稳定大局。
县民宗局副局长鲁国华 :下一步,凤庆县民宗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引导各族群众思想上交流交融,生活上互帮互助,发展上团结协作,让各族群众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命线,为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